4月10日,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发布严正声明,近期,公司发现部分与公司未建立合作关系的机构,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公司名称、商标、商誉等进行业务宣传及商业活动。该行为严重侵害公司合法权益,扰乱市场秩序,并可能误导公众及客户。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及市场正常秩序,现严正声明如下:
一、事实声明
任何未与该公司签署书面合作协议及未取得正式授权文件的机构,均无权以该公司名义(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公司名称、商标、品牌标识、产品或业务合作方名义等)开展宣传、营销或业务活动,均属于侵权行为。
二、严正要求
请存在上述侵权行为的机构立即采取以下措施:
1.停止一切使用该公司名称、商标的各类行为,包括但不限于线上线下广告推广、宣传活动、口头承诺等;
2.撤除在经营场所、网站、社交媒体等平台中展示的该公司相关的标识及误导性信息;
3.消除因侵权行为对该公司商誉造成的负面影响。
如侵权机构未及时停止侵权行为的,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侵权行为人的相关责任。

(陕西长银消费金融)